美國已開始“特朗普”執政期,上文筆者提及特朗普頒佈帶有針對性的入境禁令,即使綠卡人士亦被“開刀”,突顯了公民與非公民的不同待遇。
除了美國公民以外,非美國公民人士(包括綠卡人士,持有美國簽證的外國人,以及非法居留人士等等),若違反以下移民法規,可以被拒絕入境或被驅逐出境。
若果屬“不能入境”的人士,某些情況可以申請豁免(請參考筆者有關“豁免申請”的文章)。
綠卡人士若被控“驅逐出境”,合乎資格者可向移民法庭申請取消驅逐出境令(Cancellation of removal)。
<此文由黃麗華律師提供。如若轉載,必須刊登原文並注明作者。本文的目的是提供基本的法律常識,不能用作法律意見。讀者的個案,應諮詢律師。黃麗華律師辦公室地址:1122 East Green Street, Pasadena, CA 91106,電話626-449-6600,電郵chanwonglaw@sbcglobal.net>
图片翻摄自网路,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及时处理。
堅持不濫、不假、不誇的專業原則,憑藉多年經驗成功辦案逾千宗
打開微信,使用 “掃描QR Code” 即可將網頁分享到我的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