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在中國的美國註冊會計師(CPA),我的一部分工作重點是服務於長期在中國生活的美國稅務居民和非稅務居民的報稅情況。在中國,有不少的美國綠卡持有人和美國公民長期在此生活,他們都需要對美國國稅局(IRS)對於長期在海外生活的美國稅務居民的稅收政策進行瞭解,故此諮詢我這方面情況的人比較多。在今天的博文中,我來簡要介紹一下長期在海外生活的美國稅務居民的報稅情況。
首先,從美國個人稅申報時間上,長期生活在海外,並且工作所在地在海外的美國稅務居民,申報時間是可以和其他在美國境內的美國稅務居民略有不同的。雖然正常的美國個人稅報稅時間是四月十五日,但是對於長期在海外生活的美國稅務居民來說,他們的報稅和繳稅的時間可以延遲兩個月,至六月十五日。這種情況是充分考慮到,這些在海外生活和工作的美國稅務居民,獲得海外工作的當地報稅檔需要一些時間,這可能和美國傳統的報稅時間會有一定的重合,故此,特別考慮為在海外生活的美國稅務居民延遲兩個月進行報稅和繳稅的處理。
此外,長期生活和工作在海外,美國國稅局在報稅的處理中,有一個非常重要的時間節點,就是330天。美國國稅局規定,如果一個美國稅務居民,在海外居住時間超過330天,那麼他在海外的工資收入將有92900美元的免稅額(2011年,2012年將增長到95100),這個免稅額的英語標準說法是Foreign Earned Income Exclusion (外國收入排除)。 這個數額是非常可觀的。但是該免稅額僅適用於在美國以外地區生活330天及其以上的美國稅務居民。如果在海外居住沒有超過330天,那麼是不享受該免稅額的。此外,如果美國居民在海外的時間雖然有330天,但是是生意自雇收入的話,92500美元雖然有免稅,但是自雇稅(Self-Employment Tax)是無法減免的。故此,在中國做生意的美國稅務居民,如果收入以自雇形式進行申報的時候,同樣要繳納自雇稅,這一點是要提請在海外生活的美國稅務居民注意的。
當然,如果一個美國稅務居民,沒有在海外生活超過330天,那麼是不會享受上述的免稅額的。要按照正常的美國稅的收入要求進行報稅。但是如果在海外的收入已經繳納了當地的稅,那麼可以通過外國收入稅優惠(Foreign Tax Credit)來進行稅金的減免。故此,請美國稅務居民留好在海外的上稅記錄,一方面便於填寫美國稅申報表格(Form 1040),另外一方面便於美國國稅局在檢查時進行查驗和確認。
資料來源: 楊曄的北美財稅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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