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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性別者】美國「跨性別者」是否能參與女子賽事? 最高法院開庭激烈交鋒

1/13/2026 10:54:21 PM     瀏覽 419 次

美國聯邦最高法院昨(13)日就愛達荷州、西維吉尼亞州禁止跨性別學生參與女子運動隊的州法舉行辯論。保守派大法官在近3小時的庭訊中,多次詢問生理男性參賽對女子競技公平性的影響;外界分析,最高法院最終可能傾向禁止跨性別者,參加女子組運動賽事。
安能辨我是雄雌?路透社報導,針對跨性別者是否能參與女子競技賽事一案,美國最高法院保守派大法官卡瓦諾(Brett Kavanaugh)指出,體育競賽屬於「零和競爭」,跨性別選手可能影響一般選手的出賽與成績。
且1972年上路至今的法律,允許以「生理性別」區分賽事,因此就算要改變這項限制,也應由國會修法處理。
愛達荷、西維吉尼亞州法律,均要求公立學校(含大專院校)體育隊依「生理性別」分類競技組別,禁止「生理男性」參與女子組賽事。
州政府主張,此舉旨在維持女子競技的公平性與安全性,並認為生理性別與體能優勢「高度相關」。
挑戰方則主張,涉案法律構成對跨性別者的不利待遇,違反憲法第14修正案平等保護原則,以及第九章「禁止教育性別歧視」的規定。
他們同時主張,部分跨性別學生接受青春期阻斷或荷爾蒙治療後,體能優勢「可能縮小」,不應以法律形式一體排除。
討論一度聚焦於法律分類是否基於性別、生理性別或跨性別身份,並涉及法院應採取何種審查標準。
自由派大法官索托瑪約爾(Sonia Sotomayor)認為,既然法律排除特定生理性別者,此舉已經構成「性別分類」,規範必須接受相當程度的審查。
辯論另涉及本案對其他領域的影響,包括軍事服役、公共廁所、校園管理及護照性別登記等政策。最高法院2020年曾在另一項職場歧視案中,裁定跨性別者受法律保護。
但使用廁所與體育競技,終究不是一回事;部分保守派大法官暗示過往的裁決,「不必然」延伸至體育領域。
最高法院預計於6月底前作出裁決,以確定生理男性,是否有權跨性別參加女子組賽事。
原文出處:快新聞/美國「跨性別者」是否能參與女子賽事? 最高法院開庭激烈交鋒
民視新聞
圖檔來源 : 123RFR.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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