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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301關稅】美祭新一波301關稅!鎖定60個經濟體 台灣部分商品最高課徵12.5%

7/23/2026 6:19:57 PM     瀏覽 247 次

美國政府再度祭出新一輪貿易措施。美國貿易代表辦公室(USTR)於當地時間23日宣布,將依據《1974年貿易法》第301條,以打擊「強迫勞動」產品為由,對全球約60個經濟體部分進口商品加徵10%至12.5%關稅,取代即將到期的全球進口關稅措施,新制度將於美東時間24日凌晨12時01分正式生效。
根據USTR公告,此次措施涵蓋約60個國家與地區,涉及美國超過99%的進口貿易額。美方表示,相關經濟體涉嫌未能有效防止強迫勞動商品流入供應鏈,因此依301條款採取新的關稅措施,以促使各國強化相關法規與執法機制。
此次新制度中,歐盟、台灣、日本、韓國及瑞士等部分未獲豁免的產品,將適用10%或12.5%的第301條關稅,實際稅率將依產品原有最惠國待遇(MFN)稅率扣抵後計算,詳細產品清單及適用方式將於《聯邦公報》公布。
USTR指出,凡已建立或承諾建立禁止強迫勞動產品進口制度的經濟體,可適用較低的10%稅率。符合條件的國家包括加拿大、英國、墨西哥、印度、印尼、馬來西亞、孟加拉、巴基斯坦、柬埔寨、阿根廷、瓜地馬拉、薩爾瓦多、宏都拉斯、約旦、斯里蘭卡、厄瓜多及千里達及托巴哥等。
此外,美方也同步公布五大豁免原則,包括可能造成美國供應鏈短缺的原物料、影響整體經濟運作的重要產品、無法在美國本土或其他來源取得的商品,以及部分來自台灣、歐盟、英國、瑞士、印尼、馬來西亞等經濟體的特定產品,只要符合鼓勵落實禁止強迫勞動商品進口等政策目標,均有機會獲得關稅豁免。
另一方面,已適用《貿易擴張法》第232條國家安全關稅的產品,例如鋼鐵、鋁、汽車及汽車零組件,將不受此次新措施影響。此外,石油、天然氣、化肥、部分食品,以及符合《美墨加協定》(USMCA)規範的商品,也列入豁免範圍。
分析人士指出,美國政府此舉顯示,在原有全球關稅措施即將屆滿後,正改以301條款作為新的法律依據,延續對進口商品的貿易限制,同時將供應鏈的人權與強迫勞動議題納入貿易政策核心。未來包括台灣、日本及歐洲等主要出口經濟體,仍須密切關注後續公布的產品清單及實施細節,以評估對出口產業與供應鏈可能帶來的影響。
華人工商資訊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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