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鸿彬在办案中曾遇到过这样一个客人,他之前涉及重罪案件,但警方和檢察院當時並沒有馬上起訴。按照法律規定,這類案件一般有三年的起訴期限。他因為一直沒有收到通知,就以為事情已經過去了。兩年多都沒有任何消息。就在接近三年期限的時候,檢察院其實已經對他提起了訴訟,但他自己完全不知道。後來他和家人準備去機場回國度假,結果在機場被邊境管理局攔下,因為系統裡已經有他的逮捕令,根本無法登機。
這個案例提醒大家:沒有馬上被起訴,不代表案件已經結束。只要起訴期限還沒過,隨時都有可能被起訴。
如果自己或家人涉及刑事案件,一定要隨時了解案件狀態,必要時諮詢專業律師,避免在最意想不到的時候出問題!您有任何法律问题请联络王鸿彬律师:6262952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