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最後根本沒有做,為什麼警方還說我可能涉及犯罪?」
很多人以為,只要計劃取消、行動失敗,或原定犯罪最後沒有發生,就不會有刑事責任。但在加州,警方與檢方追查的可能不只是犯罪結果,還包括:哪些人曾經同意參與?如何分工?有沒有人已經為了推動計劃採取行動?
換句話說,犯罪沒有完成,不代表一定不會被起訴。
兩人以上同意犯罪,就可能構成共謀罪嗎?
依照加州刑法第182條,共謀罪(Conspiracy)可能涉及兩人或以上共同計劃犯罪。一般而言,檢方需要主張:
這項行動不一定是犯罪本身。購買工具、安排車輛、提供地址、聯絡其他參與者,甚至前往約定地點,都可能被檢方用來主張:這不只是隨口討論,而是已經開始推進犯罪計劃。
因此,即使計劃後來取消、失敗,或者警方在犯罪發生前介入,參與者仍可能面臨共謀罪調查或起訴。
只是在旁邊聽到,也算參與犯罪嗎?
不一定。
認識涉案人士、出現在群組中、聽過別人討論計劃,甚至身處相關地點,都不會自動證明一個人同意參與犯罪。
共謀案件真正需要判斷的是:
一句「好,我來處理」,放在不同的前後文中,可能代表完全不同的意思。檢方可能將它解讀為接受犯罪分工;但完整對話也可能顯示,當事人談的是另一件事,或根本不了解對方真正的計劃。
犯罪沒做成,為什麼辯護仍然很重要?
共謀案件往往牽涉多人。有人可能為了減輕自己的責任,把其他人也說成參與者;警方也可能根據群組訊息、通話、定位、轉帳或監視器,拼湊出一套看似完整的犯罪計劃。
但「與涉案者有聯絡」和「同意參與犯罪」,並不是同一件事。
有能力、有經驗的刑事辯護律師,需要從完整證據中區分每個人的角色,檢視所謂的協議是否真的存在、當事人是否具有犯罪意圖,以及檢方提出的「實際行動」是否確實與犯罪計劃有關。
律師還需要核對:
刑事辯護不是只說一句「他沒有做」,而是要用證據讓每一個重要細節被正確理解。律師的辦案能力與經驗,可能直接影響辯護方向及案件處理。
被警方詢問犯罪計劃時,應該注意什麼?
如果警方開始追問「誰提出計劃」、「誰答應參與」或「每個人負責什麼」,不要因為犯罪最後沒有發生,就認為自己可以毫無準備地解釋。
請保留完整簡訊、通話、照片、定位及相關文件,不要刪除紀錄,也不要私下聯絡其他涉案人士統一說法或要求任何人改口。在不了解警方掌握哪些證據、自己目前是證人還是調查對象前,倉促作出詳細陳述,可能反而影響後續辯護。
影片中,董金寶律師將進一步說明:兩人以上共同計劃犯罪,即使最後沒有執行,為什麼仍可能被起訴?又為什麼找到有能力、有經驗的刑事律師辯護如此重要?
如果您或家人正因犯罪計劃、群組對話或他人的指控而受到警方調查,應盡快保存完整資料,並尋求刑事律師分析個別角色、證據及可採取的辯護方向。
董金寶律師事務所
📞 626-655-333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