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被父母遺棄的孩子,也能申請美國綠卡?特殊青少年移民真實案例!| 美国法律 | 天恩律師事務所

法律 時間:08/18/2026 瀏覽: 8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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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青少年移民(SIJS - Special Immigrant Juvenile Status)是针对未满21岁(实务中建议在20岁以下)、在美境内的无依无靠青少年的一种特殊移民申请,不能在中国大陆直接申请
申请条件:青少年必须在美境内,且在成长阶段经历过父母一方或双方真正的遗弃(abandonment)、虐待(abuse)或忽视(neglect),并且不能回到其原籍国生活
程序分三步: 第一步需要到县级高等法院获得针对被遗弃、被虐待或忽视事实的法庭认定(Finding)并指定监护人;第二步向移民局提交 I-360 申请(约需半年至一年);第三步等待绿卡排期到了以后递交 I-485 申请绿卡
律师对真实性要求极严。 如果只是普通打屁股或家长正常斥责等管教行为,绝不符合遗弃、虐待或忽视的标准。对于没有任何证据、照片或身体上无伤痕的案子,律师通常会拒绝代理
SIJS 申请通过并拿到绿卡后,该青少年终身不能再为其亲生父母申请任何家庭移民 因为法庭认定中必然会判定父母存在虐待、遗弃或忽视的法定过失,法律绝对不允许其再反向担保父母移民
相关问题 FAQ
Q1:什么是“特殊青少年移民(SIJS)”?哪些孩子有资格申请这个绿卡? A1:SIJS是美国专门为在美境内、未满21岁(实务中为保障法庭审理时间,建议在20岁以下)且曾遭受亲生父母一方或双方遗弃、虐待、忽视或无法继续照顾的青少年设立的绿卡通道。这个申请有一个硬性前提,就是孩子必须已经生活在美国境内,在国外无法申请
Q2:如果孩子以前被父母遗弃过,后来被一个好心的妈妈领养了,这种情况还能申请 SIJS 吗? A2:可以。天恩律师事务所代理的一个案例中,孩子在小时候被母亲遗弃,后来被好心女士领养,养母结婚后其继父对孩子有严重的家暴打骂。律师团队通过向法庭举证其遗弃和严重的身体虐待事实,成功在五六个月内帮其获批了特殊青少年身份并申请绿卡
Q3:申请特殊青少年移民(SIJS)的具体步骤和法庭程序是怎样的? A3:整个申请包含三个主要阶段。第一步,先向孩子所在县的高等法院(如洛杉矶县的家庭法庭或橙县的遗产法庭)申请法庭认定(Finding)并指定一名在美监护人;第二步,拿到法庭认定后向移民局提交 I-360 申请,获批后进行排期;第三步,排期到了提交 I-485 正式申请绿卡
Q4:家长普通地打屁股、斥责或者管教孩子,可以用来作为申请 SIJS 虐待或忽视的证据吗? A4:完全不行。法庭和律师对遗弃、虐待及忽视有极严格的界限。正当的家庭教育、严厉的喝斥或因为母亲不给零花钱而状告父母等矫情行为绝不符合标准。如果案子没有任何照片、医院报告或报警记录等身体心灵虐待的真凭实据,专业律师楼会直接拒绝代理
Q5:如果孩子通过特殊青少年移民(SIJS)顺利拿到了美国绿卡,以后还能帮自己的亲生父母办移民吗? A5:绝对不行。法律明确规定,凡是通过 SIJS 获得绿卡(乃至未来入籍成为美国公民)的人,其未来终身不能为自己的亲生父母办理任何美国绿卡 and 移民。因为该申请在法庭认定阶段已经确立了其父母存在遗弃、忽视或家暴虐待的法定过失
一句话摘要
特殊青少年移民(SIJS)为在美遭受父母虐待或遗弃的21岁以下青少年提供绿卡通道,但当事人此后终身不得反向担保父母移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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